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。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
夭夭:花朵怒放,美丽而繁华的样子。灼灼:花朵色彩鲜艳如火,明亮鲜艳的样子。华:同“花”。之子:这位姑娘。于归:姑娘出嫁。于:去,往。宜:和顺、亲善。
桃之夭夭,有蕡(fén)其实。之子于归,宜其家室。
蕡:草木结实很多的样子。此处指桃实肥厚肥大的样子。有蕡即蕡蕡。
桃之夭夭,其叶蓁(zhēn)蓁。之子于归,宜其家人。
蓁:草木繁密的样子,这里形容桃叶茂盛。
参考资料:
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。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。
桃花怒放千万朵,色彩鲜艳红似火。这位姑娘嫁过门,夫妻美满又和顺。
夭夭:花朵怒放,美丽而繁华的样子。灼灼:花朵色彩鲜艳如火,明亮鲜艳的样子。华:同“花”。之子:这位姑娘。于归:姑娘出嫁。于:去,往。宜:和顺、亲善。
桃之夭夭,有蕡(fén)其实。之子于归,宜其家室。
桃花怒放千万朵,硕果累累大又多。这位姑娘嫁过门,早生贵子后嗣旺。
蕡:草木结实很多的样子。此处指桃实肥厚肥大的样子。有蕡即蕡蕡。
桃之夭夭,其叶蓁(zhēn)蓁。之子于归,宜其家人。
桃花怒放千万朵,桃叶茂盛永不落。这位姑娘嫁过门,齐心协手家和睦。
蓁:草木繁密的样子,这里形容桃叶茂盛。
参考资料:
这首诗非常有名,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《诗经》的人,一般也都知道“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”。这是为什么呢?我想,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:第一,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。拿鲜艳的桃花,比喻少女的美丽,实在是写得好。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,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象桃花一样鲜艳,象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?尤其是“灼灼”二字,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。写过《诗经通论》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,此诗“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”,并非过当的称誉。第二,短短的四字句,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。这很可贵。“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。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”,细细吟咏,一种喜气洋洋、让人快乐的气氛,充溢字里行间。“嫩嫩的桃枝,鲜艳的桃花。那姑娘今朝出嫁,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。”你看,多么美好。这种情绪,这种祝愿,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,对幸福、和美的家庭的追求。第三点,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,一个姑娘,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,还要有“宜室”、“宜家”的内在美。这首诗,祝贺人新婚,但不象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,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,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,而是再三再四地讲“宜其家人”,要使家庭和美,确实高人一等。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《诗经》的话:“诗三百,一言以蔽之,曰‘思无邪’。”(《论语·为政》)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,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《桃夭》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?陈子展先生说:“辛亥革命以后,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,要歌《桃夭》三章……。”(《国风选译》)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,农民娶亲“歌《桃夭》三章”,便是很可理解的了。
《桃夭》篇的写法也很讲究。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,反复咏唱,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。头一章写“花”,二章写“实”,三章写“叶”,利用桃树的三变,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。写花,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;写实,写叶,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?密密麻麻的桃子,郁郁葱葱的桃叶,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!
这首诗不难懂,但其中蕴藏的道理,却值得我们探讨。
一个问题是,什么叫美,《桃夭》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?“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”,很美,艳如桃花,还不美吗?但这还不行,“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”,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,这才完满。这种美的观念,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。关于真善美的概念,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。楚国的伍举就“何为美”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。伍举说:“夫美也者,上下、内外、大小、远近皆无害焉,故曰美。若于目观则美,缩于财用则匮,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,胡美之为?”(《国语·楚语》)很清楚,伍举的观点是“无害即是美”,也就是说,善就是美。而且要对“上下、内外、大小、远近”各方面都有分寸、都无害。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“善”与“美”的一致性,以善代替美,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、伦理意义。“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,胡美之为?”那意思是说,统治者重赋厚敛,浪费人力、物力,纵欲无度,就不是美。应该说,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。但它否定了“善”与“美”的差别,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,它不承认“目观”之美,是其严重局限。这种美的观念,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,也有人注意到了“目观”之美,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,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,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,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。
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,“《诗》三百,一言以蔽之,曰‘思无邪’”,他赞赏“诗三百”,根本原因是因为“无邪”。他高度评价《关雎》之美,是因为它“乐而不淫,哀而不伤”(《论语·八佾》),合于善的要求。在评价人时,他说:“如有周公之才之美,使骄且吝,其余不足观也已。”(《论语·泰伯》)善与美,善是主导方面。甚至连选择住处,孔子也说:“里仁为美。”(《论语·里仁》)住的地方,有仁德才是“美”的地方。可见,孔子关于美的判断,都是以善为前提的。
但孔子的美学观,毕竟是前进了。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,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,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。“子谓《韶》:‘尽美矣,又尽善也’;谓《武》:‘尽美矣,未尽善也’。”(《论语·八佾》)当然,通过对《韶》与《武》的评价,还是可以看出,“尽美”虽然被赋予在“尽善”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,但只是“尽美”,还不能说是美,“尽善”才是根本。
至此,我们回头再来看看《桃夭》篇,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,恐怕就更好理解了。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,艳如桃花、照眼欲明,只不过是“目观”之美,这还只是“尽美矣,未尽善也”,只有具备了“宜其室家”的品德,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,合格的新娘。
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,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“艳如桃花”,还要“宜其室家”,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,那么,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?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?
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,还不仅仅反映在《桃夭》篇中,可以说在整部《诗经》中都有反映。在一定意义上说,《诗经》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。《桃夭》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,不能不说它在《诗经》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。如果我们再把《桃夭》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,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,婚姻和家庭问题,在《诗经》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。
三百篇的第一篇是《关雎》,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,他日夜思慕,渴望与她结为夫妻。
第二篇《葛覃》,写女子归宁,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,写她的勤、俭、孝、敬。
第三篇《卷耳》,写丈夫远役,妻子思念。
第五篇《螽斯》,祝贺人多生子女。
第六篇,即《桃夭》,贺人新婚,祝新娘子“宜其室家”。
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(除掉第四篇),它们写了恋爱,结婚,夫妻离别的思念,渴望多子,回娘家探亲等等,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。
一部《诗经》,三百零五篇,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,岂不令人深思?不论是谁编辑的“诗三百篇”,不论孔子是删诗了、还是整理诗了,抑或是为“诗三百篇”作了些正乐的工作,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。
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?春秋战国时期,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,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,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,战胜天灾,争取幸福生活,当然希望家庭和睦、团结。娶亲是一件大事,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,所以,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“宜其室家”。这很容易理解。
从统治者方面来说,就要复杂多了。《礼记·大学》引到《桃夭》这首诗时说:“宜其家人,而后可以教国人。”这可真是一语道破。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,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,关系十分密切。到了汉代,出现了“三纲”(君为臣纲,父为子纲,夫为妻纲)“五常”(君臣、父子、夫妇、兄弟、朋友五种关系)之说。不论“三纲”,还是“五常”,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,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,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。宋代理学家朱熹说:“有天地然后有万物,有万物然后有男女,有男女然后有夫妇,有夫妇然后有父子,有父子然后有君臣,有君臣然后有上下,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。男女者,三纲之本,万事之先也。”(《诗集传》卷七)从这段论述,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、家庭问题。听古乐唯恐卧,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,说得很为透僻。他说:“家贫则思良妻,国乱则思良相。上承宗庙,下启子孙,如之何可以苟,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!”“宜家”是为了“宜国”,在他们眼里,“宜家”与“宜国”原本是一回事,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。
“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。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”,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《桃夭》作过多少文章,但象小桃树那样年轻,象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、美丽的少女,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。人们衷心祝愿她:“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”。
吟诵《桃夭》,不喝也醉了。
清姚际恒评论此诗说:“桃花色最艳,故以喻女子,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”。自古,漂亮的女子总是受到超常的宠爱,文学更是不吝字墨,推波助澜。无论是“去年今日此门中,人面桃花相映红。”,还是“玉腕枕香腮,桃花藕上开。”,读起来,总不如”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”更意浓神近,耐人玩味。
默默的读几遍,然后展开想象的画卷,你会看到千年前,在那桃花盛开的时候,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,千年的风从那片“灼灼”的桃林中穿过,摇曳着艳丽的桃花,婀娜着多姿的桃枝,似乎有醉人的馨香随风破卷,扑面而来。但你分不清这是什么香,因为你仔细去看,在桃花丛中,隐约着一个款款移动的女子,少女的清香与花香混揉在一起,这是快乐的味道。
画中的女子两颊飞红,面带娇羞,目光躲闪,却又忍不住兴奋的顾盼,在夭夭桃实、灼灼花枝的衬托下,人若桃花,两相辉映,怡人的快乐迅即涌上心头,你甚至可以听到女子的心声:“今天我要嫁给你啦,今天我要嫁给你啦......”
之子与归,是说这个美丽的新娘就要出嫁了。归,妇人谓嫁曰归。在夸了即将出嫁的新娘的美貌之后,诗意开始延伸,人们随之将目光投向婚后的生活,那是怎样的呢?诗里唱到“宜其室家”、“ 宜其家室”、“ 宜其家人”。
宜,和顺美满的意思,室谓夫妻所居,家为一门之内。如果说对新娘容比桃花是毫不掩饰的赞美的话,这里就是含蓄的将女子的“善”,掩藏在宜家宜室宜人中了。试想,新人过门后,若能让一大家子都和睦幸福,仅有美丽的脸蛋是不够的,必得有颗善良的心,才能让公婆姑嫂叔伯接受,才能被夫家的人所接纳,日子才能和顺美满,其乐融融。
从桃花到桃实,再到桃叶,三次变换比兴,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。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“美”,巧妙地和“宜”的内“善”结合起来,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。“诗三百”开篇,写尽了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,说明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,这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期盼,也是统治者的希望,所谓“宜其家人,而后可以教国人。”说白了,就是建立在“宜家”、“ 宜室”、“ 宜人”上的“宜国”。
不管怎样,“桃夭”是中华民族延续到现在的喜庆与祝福,就是今天,我们也同样祝愿着如桃花般的女子,“之子于归”,能够生活美满,家庭幸福,“宜其室家”。
湛(zhàn)湛露斯,匪阳不晞(xī)。厌(yān)厌夜饮,不醉无归。
湛湛:露水浓重的样子。斯:语气词。匪:通“非”。晞:干。厌厌:一作“懕(yān)懕”,和悦的样子。夜饮:即晚宴。
湛湛露斯,在彼丰草。厌厌夜饮,在宗载(zài)考。
宗:宗庙。载:则,一说充满。考:成,一说“考”通“孝”,另一说“考”指宫庙落成典礼中的“考祭”。
湛湛露斯,在彼杞(qǐ)棘(jí)。显允君子,莫不令德。
杞棘:枸杞和酸枣,皆灌木,又皆身有剌而果实甘酸可食。显允:光明磊落而诚信忠厚。显,光明;允,诚信。令德:美德。令,善美。
其桐其椅,其实离离。岂(kǎi)弟(tì)君子,莫不令仪。
桐:桐有多种,古多指梧桐。椅:山桐子木,梓树中有美丽花纹者。离离:果实多而下垂貌。犹“累累”。岂弟:同“恺悌”,和乐平易的样子。令仪:美好的容止、威仪。仪,仪容,风范。
参考资料:
湛(zhàn)湛露斯,匪阳不晞(xī)。厌(yān)厌夜饮,不醉无归。
早晨露珠重又浓,太阳不出不蒸发。如此盛大的晚宴,不喝一醉不回家。
湛湛:露水浓重的样子。斯:语气词。匪:通“非”。晞:干。厌厌:一作“懕(yān)懕”,和悦的样子。夜饮:即晚宴。
湛湛露斯,在彼丰草。厌厌夜饮,在宗载(zài)考。
早晨露珠重又浓,挂在丰茂草丛中。如此盛大的晚宴,设在宗庙真隆重。
宗:宗庙。载:则,一说充满。考:成,一说“考”通“孝”,另一说“考”指宫庙落成典礼中的“考祭”。
湛湛露斯,在彼杞(qǐ)棘(jí)。显允君子,莫不令德。
早晨露珠重又浓,洒在枸杞酸枣丛。光明磊落的君子,个个都有好名声。
杞棘:枸杞和酸枣,皆灌木,又皆身有剌而果实甘酸可食。显允:光明磊落而诚信忠厚。显,光明;允,诚信。令德:美德。令,善美。
其桐其椅,其实离离。岂(kǎi)弟(tì)君子,莫不令仪。
高大椅树和梧桐,结的果实一重重。和乐宽厚的君子,处处表现好仪容。
桐:桐有多种,古多指梧桐。椅:山桐子木,梓树中有美丽花纹者。离离:果实多而下垂貌。犹“累累”。岂弟:同“恺悌”,和乐平易的样子。令仪:美好的容止、威仪。仪,仪容,风范。
参考资料:
此诗四章,每章四句,各章前两句均为起兴,且兴词紧扣下文事象:宴饮是在夜间举行的,而大宴必至夜深,夜深则户外露浓;宗庙外的环境,最外是萋萋的芳草,建筑物四围则遍植杞、棘等灌木,而近户则是扶疏的桐、梓一类乔木,树木上且挂满果实——此时一切都笼罩在夜露之中。
“白露”“寒露”为农历八、九月之节气,而从夜露甚浓又可知天气晴朗,或明月当空或繁星满天,户厅之外,弥漫着祥和的静谧之气;户厅之内,则杯觥交错,宾主尽欢,“君曰:‘无不醉’,宾及卿大夫皆兴,对曰:‘诺,敢不醉!’”(《仪礼·燕礼》)内外动静映衬,是一幅绝妙的“清秋夜宴图”。
若就其深层意蕴而言,宗庙周围的丰草、杞棘和桐椅,也许依次暗示血缘的由疏及亲;然而更可能是隐喻宴饮者的品德风范:既然“载考”呼应“丰草”,“载”义为充盈,而“丰”指繁茂,那么“杞棘”之有刺而能结实不可能与君子的既坦荡光明(显)又诚悫忠信(允)无涉,更不用说桐椅之实的“离离”——既累累繁盛又历历分明——与君子们一个个醉不失态风度依然优美如仪(与《小雅·宾之初筵》的狂醉可对看)的关系了。只是至此还没有说到最重要的意象“湛湛”之“露”究属何意。
前人大多理解湛露既然临于草树,则无疑象征着王之恩泽。若就二、三章而言,这也不差,只是以之揣摩首章,却不像了。露之湛湛其义蕴犹情之殷殷,热情得酒之催发则情意更烈,正好比湛露得朝阳则交汇蒸腾。
此诗章法结构之美既如陈奂所言“首章不言露之所在,二章三章不言阳,末章并不言露,皆互见其义”,又如朱熹引曾氏曰:“前两章言厌厌夜饮,后两章言令德令仪”。后者需补充的是:在这两者之间,第三章兼有过渡性质(一、二承上,三、四启下)。雅诗的章法结构比风诗更为讲究,于此亦见一斑。
音韵的谐美也是此诗一大特点:除了隔句式押韵外,前两章以一、三句句头的“湛湛”与“厌厌”呼应,去和二、四句句尾的脚韵共构成回环之美;至后两章则改为顶真式谐音,表现为“杞棘”的准双声与“显允”的准叠韵勾连,而“离离”的双叠也与“岂弟”的叠韵勾连(作为过渡,三章“湛湛”与“显允”的尾音也和谐呼应)。
闵(mǐn)予小子,遭家不造,嬛(qióng)嬛在疚。於(wū)乎皇考,永世克孝。念兹皇祖,陟(zhì)降庭止。维予小子,夙(sù)夜敬止。于乎皇王,继序思不忘。
闵:通“悯”,怜悯,郑笺说是“悼伤之言”。予小子:成王自称。小子,年少。对先祖也可自称“小字”。不造:不幸,不善。此指遭周武王之丧。嬛嬛:同“茕茕”,孤独无所依靠貌。疚:忧伤。於乎:同“呜呼”,表感叹。皇考:指武王。永世:终身。克:能。兹:此。皇祖:对已故祖父的美称。此指周文王。陟降:上下,升降。庭:直。止:语气词。夙夜:原意为早夜。此指朝夕,日夜,即天天、时时。敬:谨慎。止:语助词。皇王:这里指先代君主,兼指文王、武王。序:通“绪”,事业。思:语助词。忘:忘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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闵(mǐn)予小子,遭家不造,嬛(qióng)嬛在疚。於(wū)乎皇考,永世克孝。念兹皇祖,陟(zhì)降庭止。维予小子,夙(sù)夜敬止。于乎皇王,继序思不忘。
可怜我这三尺童,新遭父丧真悲痛,孤独无援忧忡忡。先父武王多英明,终身能够孝祖宗。念我先祖兴大业,任贤黜佞国运隆。我今年幼已即位,日夜勤政求成功。先王灵前发誓言,继承遗志铭心胸。
闵:通“悯”,怜悯,郑笺说是“悼伤之言”。予小子:成王自称。小子,年少。对先祖也可自称“小字”。不造:不幸,不善。此指遭周武王之丧。嬛嬛:同“茕茕”,孤独无所依靠貌。疚:忧伤。於乎:同“呜呼”,表感叹。皇考:指武王。永世:终身。克:能。兹:此。皇祖:对已故祖父的美称。此指周文王。陟降:上下,升降。庭:直。止:语气词。夙夜:原意为早夜。此指朝夕,日夜,即天天、时时。敬:谨慎。止:语助词。皇王:这里指先代君主,兼指文王、武王。序:通“绪”,事业。思:语助词。忘:忘记。
参考资料:
嗣王朝庙,通常是向祖先神灵祷告,表白心迹,祈求保佑,同时也有对臣民的宣导作用。鉴于周成王的特殊境遇,这篇告庙之辞应有特殊的设计。
开头三句,将成王的艰难处境如实叙述,和盘托出,并强调其“嬛嬛在疚”,无依无靠。国君需要群臣,嗣王更需要群臣的支持,成王这样年幼的嗣王则尤其需要群臣的全力辅佐。强调成王的孤独无援,于示弱示困示艰难之中,隐含了驱使、鞭策群臣效力嗣王的底蕴,这一点在下面即逐步显示出来。
第四句的“皇考”指周武王。武王一生业绩辉煌卓著,诗中却一字不提,只说他“永世克孝”。为人子当尽孝;为人臣则当尽忠,其理一致,为什么不直陈其言呢?盖因在危难、困窘之际寻求援助,明令不如感化,当时周王室群臣均为武王旧臣,点出武王克尽孝道,感化之效即生。
第六句的“皇祖”指周文王,而“陟降”一语,当重在“陟”,因为成王嗣位时在朝的文王旧臣,都是文王擢拔的贤能之士,他们在文王去世之后,辅佐武王成就了灭商的伟业,此时又该辅佐成王来继业守成了。
周公是经历文、武、成三世的老臣,“自文王在时,旦为子孝,笃仁,异于群子”,又“佐武王,作《牧誓》,破殷”(《史记·鲁周公世家》),一些三世老臣如姜尚等,都长期与他共事,上述对文王、武王赞颂之语,出自他口中,自有非同寻常的号召与约束力量,穆王时太仆正伯冏作《冏命》,所说“昔在文武,聪明齐圣,小大之臣,咸怀忠良”,正可见周公的威严。
周公在其子伯禽受封于鲁后曾训戒伯禽要尊贤,说:“我,文王之子,武王之弟,成王之叔父,我于天下亦不贱矣。然我一沐三握发,一饭三吐哺,起以待士,犹恐失天下之贤人。”(《史记·鲁周公世家》)他知道自己的身份“不贱”,当然知道成王的身份更为高贵。成王为文王之孙,武王之子,血统至尊,这也几乎就是他继位时全部的政治资本,周公对此不能不充分地加以利用,以期对文王、武王感恩戴德的群臣对成王也俯首听命。因此“继序”一语出现于《周颂·闵予小子》的末句,绝非偶然,它强调成王继承的是文王、武王开创的大业,而“思不忘”对成王固然是必须兑现的誓言,对于文王、武王的旧臣,则是理所当然应尽的天职。
《周颂·闵予小子》隐含着对文王、武王旧臣效忠嗣王的要求,而在这方面,周公又是以身作则、堪称楷模的。他并没有忘记对儿子伯禽的教育与指导,用今天的话说是公私兼顾的,可他的主要精力一直集中于辅佐成王,他的主要政治业绩也在于此。这方面,《诗经》《尚书》中的许多篇章留下了可信的记录,孔子也一再表示对他的尊崇与景仰。周公与成王虽然一为臣一为君,一为辅相一为天子,但是,要了解成王时政事,却往往先要了解周公。《六经》皆史,读此篇亦可窥周初政事之一斑。